「講道」與「證道」
拜讀貴報報導,得知現時教區內不少團體,在一些特定日子中(如「五一」前後、教育日、世青等),均會安排個別教友在彌撒中「證道」。這些環節,多於宣讀福音後、在神父本來「講道」的時間進行。
梵二禮儀改革強調聖道禮在整個彌撒中的重要性。它稱為「聖言的餐桌」,而講道則被喻為「擘聖言的餅」──按理應由受過聖秩的聖職人員主持。傳統神學稱天主啟示為「慈父之言」(vox Patris),而教會牧者的闡釋則為「慈母之言」(vox Matris)。本質上,「雙親」的訓言與「弟兄」之間的經驗之談(vox fratris)實在有所分別。因此平信徒在牧者管教時「插咀」,與禮儀精神不符。
聖禮部所頒佈的《救贖聖事》訓令亦指明:「若需要由平信徒向聚集在聖堂內的信友給予教理教導,或作信友生活見證,一般情況下宜在彌撒以外進行。但為了嚴重的理由,可在主祭念畢領聖體後經,作教理教導或生活見證。但這種做法不應成為慣例……」(No.74)、「在彌撒慶典當中所作的講道,是禮儀本身的一部份,通常是主祭的職務……決不可由一位平信徒講道」(No.64)。
若這些「證道」被視為神父講道的「組成」部份,則明顯與上述法規有所抵觸;但若它被視為與神父講道有所區別,則禮儀又似乎被「添加」了未經許可的成分,而違反了梵二《禮儀憲章》的規定:「任何其他人士,即使是司祭,決不得擅自增、減,或改變禮儀的任何部份」(No.22)。
慈母教會顧及信眾的實際牧靈需要,未有「一刀切」地取締平信徒在彌撒中見證或分享所可能產生的正面效果。反而她建議若這環節確為必要,則應在領聖體後進行。信友領受了「天路行糧」後,互勵互勉、繼續前行,不是可令聖事的意義和具體的見證內容,得到更清晰的彰顯嗎?
Edward
在感謝之外也應感到慚愧!
我是大半年前已搬到新加坡的教友,但因心懷香港教會,仍有訂閱公教報。先陣子讀到主教座堂一位姊妹,因不滿彌撒禮儀加插了拉丁文歌曲而投訴於讀者心聲欄,但跟著讀到斐林豐神父為此而寫了一篇詳細的解釋文字,除了感動,還謝謝他為教友上了很寶貴的課。跟著是陳滿鴻神父的鴻文:「我們的彌撒失去了甚麼?」讀後使我感觸至深。
拉丁文的歌曲,此地教堂都一律有採用。而很多經文則以唱歌形式唱出,如《光榮頌》,答唱詠,福音前歡呼等皆以英文唱出,因此地以英語為第一母語,而在禮儀開始時的「求主垂憐」至「歡呼歌」與及後的「除免世 罪的天主羔羊、求禰垂憐我們」這幾節則以拉丁文唱出,而且大多聖堂都有熒幕設備,而我家附近的聖神堂,大小熒幕就有八個,無論教友坐在哪一個角落,都可一目了然,連很長的信經也由熒幕上映出,人人跟著歌唱和念經,從無異議,更不需人手一冊又厚又重的歌集,既花錢印刷又不環保。也許此地較傳統,一切聖堂都依著陳神父在文中所提的,有讀經員、輔祭員和歌詠團的領唱員,此角色真可幫助我們對禮儀更為投入,我尤其同意及欣賞陳神父說:「人人聽得懂每一個字每一句不是唯一的考慮。」我們應該明白去參與彌撒是為與天主相偕共融,不是為了聽所謂明星神父的講道,更不是為了找碴子而投訴。這實有失了參與彌撒的意義,何況有機會重溫拉丁文彌撒的歌曲也是很大的神益。總括來說,兩位神父在文章中表現了很大的包容、學養、認真、專業又謙遜的精神,使我深為感動,在此謹呼籲主內的兄弟姊妹,請多愛護我們的神職,不要為了一些不是問題的「問題」,而要他們花費寶貴的時間和精力來注解,我們是否在感謝之外也該感到慚愧?!
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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