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屆立法會選舉九月七日結束,基督徒學者認為,選舉是信徒團體關懷社會的介入點,但團體評論選舉事務時適宜參考公共價值,讓信仰與社會接軌。
選舉前夕,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教會團體,回顧了去屆立法會議員在不同勞工議題和社會事務中的取態,亦有新界東北的堂區關社組成員開展調查,探討選區的信徒和候選人對社會訓導的認識。基督新教團體有份參與的「維護家庭聯盟」和「監察賭風聯盟」,亦分別就家庭及博彩議題邀請候選人表達立場。
陳家洛:建議關注不同議題
天主教徒政治學者陳家洛九月三日對本報說,社會團體可藉著選舉去喚起公眾關注團體的倡議項目,信徒團體亦可於選舉期間向候選人表達他們關注弱勢的呼籲。
陳家洛博士說,基督徒團體近年愈來愈多去評論和介入社會議題,但有關工作仍未足夠,他建議信徒團體多關注更廣泛的議題。他說:「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是由信徒去監察議員,但除了監察議員的團體外,我們亦需要有更多監察社會以至不同政策的信徒團體。」
關啟文:關心整體社會利益
對於基督徒如何向世俗社會闡述信仰價值,浸大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關啟文建議,基督徒團體以公共價值作為表達語言,並採用廣為社會熟悉的理據,讓公眾易於理解團體的訴求。
「基督徒團體的出發點,是透過公民社會的方式,從選民的角度參與社會。」關啟文博士九月五日說,好些基督新教團體有見於近年家庭價值受貶抑,在選舉前更積極地表達其信仰觀點,並向基督徒選民提供投票參考。他說:「基督徒有權本著自己的信仰原則去投票,但應考慮整體的社會公益,而非教會利益。」
關啟文說,面對基督徒團體查詢時,好些候選人較被動地才願意公開其立場。「可能有關查詢涉及同性戀等具爭議的題目,不論哪一種取態,都會引起部份選民不滿。好些候選人要在再三查詢後才回覆。」關啟文本人是維護家庭聯盟推動者之一。
夏其龍:可提出信仰訴求
對於信徒團體表達社會關懷,中文大學天主教研究中心的夏其龍神父認為,信徒團體可憑著信仰的理據,直接向候選人或公眾提出信徒的見解。
夏神父九月三日說,天主教徒近年的社會參與有所增加,例如是多了信徒響應遊行。他說:「過去亦有調查顯示,信徒的投票率較一般市民高。」
對於信徒參政者的角色,夏神父指參政者演繹其信徒身份時,或會受到客觀政治條件的局限:「政治團體有其立場,成員需要跟從,況且議員取態或受游說工作影響,故此難以完全憑個人信仰行事。」
鄭家富:爭取共鳴宜平衡
另一方面,連任立法會議員的聖安多尼堂信徒鄭家富九月九日稱,他肯定基督徒團體最近就立法會選舉的參與,他認為信徒表達訴求時,宜在爭取社會認同和保持信仰原則之間取得平衡,也要為社會所忽略的弱勢和貧窮者爭取權益。
「基督徒團體不宜用過於世俗化的語言去表達訴求,否則會令倡議失去信仰味道。」鄭家富說:「團體也不宜把『信仰光環』抬得太高,宜爭取大眾的共鳴,教會一向強調的『與貧窮者同行』(option for the poor),相信已獲得不少中產和基層選民認同。」
余若薇:長期跟進議員表現
另一連任的天主教徒議員余若薇九月九日稱,基督徒團體只就少數議題詢問候選人或作出評價,未能充分向信徒選民反映實況,她鼓勵有關團體跟議員作長期對話,以了解對方想法。
「候選人的言行未必一致,議員當選後,基督徒團體要長遠跟進議員表現。」余若薇期望信徒選民全面了解各候選人,因為「教徒議員未必就是好議員」。
李卓人:全面評價候選人
同樣連任的基督新教徒議員李卓人認為,信徒投票或信徒團體評價候選人,不宜只看個別議題,宜由整全的信仰角度出發,並檢視候選人政綱和往績:「(信徒議員)不可能只配合一兩項議題,就算是合乎神的旨意。信仰還具備多個層面,包括強調公義、憐憫。很可惜的是,社會較少人注視貧窮議題。」
「如果信徒單憑某候選人跟自己宗教相同而投票,那是錯誤的決定。因為了解一個人不應只看其宗教信仰,亦需要知對方有否活出信仰。」李卓人九月八日說:「有時因著立法會分組點票機制的局限下,而未能帶出(關顧民生的)議案,這於我是活出信仰的沮喪時刻。」(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