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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聯合國大會談人權:從上主而來 不應受限制

教宗本篤十六世四月十八日在聯合國總部發言。(圖:天美社)
(綜合梵蒂岡電台.天美社訊)教宗向聯合國大會致辭時指出,所有政府和宗教都不能改變和限制人的權利,因為人按天主肖像而造成、人權則源自人的尊嚴。

教宗強調,人權不能因國家利益或少數服從多數的統治方式而遭限制或改寫。他說,人民持守不同的宗教觀點,而宗教本身也不是要支配政府政策,而是要幫助政府尋求真理,讓人都能夠維持尊嚴。

教宗告訴各國使節,宗教自由是不可或缺的權利,宗教能夠令人權得到更廣泛的認同:「當人的信仰價值獲到認同時,便有利心靈的皈依,人繼而可以對抗暴力、恐怖主義、戰爭,並推動正義和平。」

教宗四月十五至二十日到訪美國時,十八日訪問設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教宗當日先會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接著向全體會員國大使和外交人員演講,當中談到聯合國成立的理念、公布六十周年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等課題。
教宗說:「聯合國成立的理念是渴望和平,尋求正義,尊重人性尊嚴,促進人道合作以及提供協助,它們表達了人類精神的正確期望,也應該成為國際關係服膺的理想。」

稱許聯合國人權宣言

談到聯合國與各國的關係,教宗說:「當某國沒能力去保證該國人民不會受到嚴重和持續不斷的侵害時,國際團體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國際體制確認的法理渠道去介入。」

教宗說:「《世界人權宣言》是不同文化傳統的共同渴望,是把人放在公共體制和法律的中心,視人為文化、宗教和科學領域的基本部份。人權日益成為公共語言和國際關係的倫理基礎。」

教宗說:「宣言承認和訂定的權利,適用於每一個人。因為人的來源相同,是造物主天主為世界和歷史所定立的計劃的高峰。人權的基礎銘刻於人心,存在於不同文化和文明中的自然法則。」

「人權必須包含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它既屬於個人,也屬於團體。」談到宗教信仰自由,教宗說:「若說,宗教信徒要當積極的國民,須先放棄信仰,這是令人費解的。要享受權利,根本毋須否認天主。」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歡迎教宗時說:「聯合國是一個俗世機構,由一百九十二個會員國組成,當中設有六種官方語言,沒有官方宗教。我們沒有小聖堂(chapel),卻有靜修室。若你問我們同事甚麼驅使他們來這裡,他們會以近乎宗教的言詞去回答你。」

潘基文說:「教宗閣下,聯合國的使命以多種不同的方法,與你團結在一起。」教宗離開聯合國總部時,以拉丁文在嘉賓留言冊上留言「正義的功效是和平(依卅二17)」。聖座一九六四年起成為聯合國常任觀察國,並派駐常任觀察員到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