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3日 -- 普世教會新聞
 

教廷信理部頒布文件 澄清教徒傳福音權責

 

信理部文件稱,天主教徒有責任向其他人士傳揚完整的福音。圖示香港教區的傳教節慶典。(資料圖片)

(綜合梵蒂岡電台.天美社訊)教廷信理部指出,當天主教徒履行其權利和責任、分享信仰時,他們不是從事誘人改教,也不是輕視別人的信仰。

教廷信理部部長萊瓦達樞機十二月十四日在該部秘書長阿瑪托總主教的陪同下,在聖座新聞室主持記者會,介紹教宗所批准、由信理部在當天公布的《有關傳播福音某些問題的信理通告》。在場發言的還有教廷萬民福音部部長迪亞斯樞機,禮儀聖事部部長艾凌志樞機。

通告長六千五百字,重申教會向世界各國人民宣講福音的必要,但要避免相對主義、漠視宗教信仰的態度,提防它們可能帶來的威脅。

通告說:「宣講福音並為福音作證,是基督徒能夠為每個人、和整個人類所做的首項服務。基督徒蒙召喚,向眾人傳報天主的愛,這愛完全彰顯在世界唯一的救贖主耶穌基督身上。」通告重申,在完全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每個人有權利認識使他獲得救恩的真理,而每位信徒也有義務宣講這個真理。

通告指出:「目前有一種愈來愈混亂的情況,導致許多人不再跟隨上主所吩咐的傳教使命。他們以為傳教是侵犯他人的自由,或是代表著宗教上的不寬容。有些人以為只要提供社會見證就夠了,或者只要幫助人更像個人、或更忠於自己的宗教信仰也就行了。然而教會訓導重申:『為了使自己得救,教會是必要的』。這真理並不和天主願意眾人都得救的真理相抵觸。」

通告說,合理的多元立場,已經被另一種多元主義所取代——它的論點是任何立場都沒有差異。但通告強調:「尊重宗教自由和促進宗教自由,不應該使我們對真理和聖善感到無所謂或無可無不可……再說,宗教自由固然是一種權利,但不幸的是,這種權利在世界某些地方尚未受到法律承認,而且在某些地方根本沒有受到實際的尊重。」

面對基督徒合一這課題,通告則勉勵信奉基督的各教會或團體的信徒,彼此合作和尊重各方傳統,但要戒避任何形式的混亂。通告稱,這態度不免除天主教徒向其他基督信徒宣講完整的天主教信仰的責任,但不要使這樣的宣講被指控為勸誘人改教。

最後,通告強調:「天主教會不追求任何權力,它只希望每個人都獲得圓滿的真理,也獲得得救的途徑,以便享受天主子女光榮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