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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港權事件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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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是終審法院就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享有居港權、作出重大決定的十周年。有超過一百人,以及這些兒童的父母於二十九日這天舉行遊行,表達他們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一九九九年六月推翻該判決後所飽受的艱苦。

他們從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遊行至中環政府合署,然後舉行燭光晚會,促請立法會向政府施壓,設法給予那些依然爭取在港居留的人士居港權,以及為此訂定時間表。

十年前,人們的恐外心態對居港權事件起了支配作用。同樣在今天,某些國家亦因恐外心態而制定嚴苛的入境法律,以期能阻止那些尋求家庭團聚、追求較佳生活方式,或逃離迫害的人移居入境。

在居港權事件中,有意見認為,內地或許會有超過一百五十萬人試圖湧進香港。這看法似乎足以讓北京相信有必要採取特殊手段撤回終審法院的裁決。

部份人懼怕大批淘金者會在內地與香港之間的邊境排隊進來碰運氣。可是,現在明顯所見,這只不過是個推想而已。一般人認為香港的生活比中國的較佳,事實上,這個數字與真的希望移居香港者的實際數字毫無根據。

教會絕對支持兒童與居港的父母有同生活的權利,並且積極維護他們得到父母照顧的權利,以及父母有照顧他們的義務。在居港權事件中,陳日君樞機和甘浩望神父一直高調為他們據理力爭。

當局一直基於對財政和行政負擔的憂慮來處理這個問題,但陳樞機與其他教會人士所表達的看法,卻是出於源自信仰的一份愛。誠然,任何人的信仰如果是以猶太教暨基督宗教的聖經為基礎的話,難民的苦況該會觸動他們的內心深處,因為我們的聖經原來就是為這樣的人而寫的。

《申命紀》強調任何社會都有責任殷勤招待那些遠離支援機制或與祖國分開的人。「不可侵犯外方人或孤兒的權利,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應記得你在埃及曾做過奴隸,上主你的天主曾將你由那裡救出:為此我吩咐你應遵行這條命令」(24:17-18)。

尋求居港權的人士雖然仍在香港,但是他們並非純粹留在這 裡碰運氣,而是由於心底渴望取回他們應得的權利,並要求其他人履行對他們的義務。

不論十年前的裁決是甚麼,他們的境況如今已經轉變,本港亦確實有能力吸納他們,而不會損害任何人的利益。我們應當找出方法,帶他們離開 「被遺忘的靈薄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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