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宗教自由
 
     
 

不少國家政府宣稱,他們容許和鼓勵宗教自由,但他們所指的只是崇拜的自由,只要批准教堂開放,讓人民自由參加禮儀,社會便有宗教自由。

然而,英國倫敦西敏寺總主教奧康納樞機(Cormac Cardinal Murphy-O'Connor)主張,政府必須提供真正多元的公眾空間,容許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參與討論,社會才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他在著名的湯瑪斯·高比斯利紀念演講會上(Thomas Corbishley Memorial Lecture)強調:「這是按宗教信念造福社會的自由。」他認為這種自由不僅是天主教信仰所需要的,亦是整個社會文化發展上不可或缺的要務。

樞機就英國的民主政制發表有關評論時指出:「真正的民主提供機制,讓不同的意見得以和平交流,如此,當對立意見透過文明的方式互為影響之下,就更能辨別出真理和公義來。」

奧康納樞機作為民主國家的總主教,提出上述意見,但他的話對採用任何政制的社會也是正確的。雖然天主教會並不偏向提倡任何一種政制,但健全的政制必須容納出於善意的信仰行動。

他形容信仰行動有助國民團結,而非造成分裂。因此,公共事務應涵蓋爭議範疇,而非排除在外。

如果缺乏一個所有公民均可參與的交流平台,國家及社會將被偏執及派系分裂,不僅徒勞無功,也危害社會發展。

樞機強調,傳統及基本信仰體制有助提供一個所有公民均可參與的討論環境,並指排除異己會破壞任何政府和公眾討論的有效性。

他堅持天主教會只爭取在政制程序中佔一合法席位,並只致力尋求公義。

他說:「教會的任務並非就管治問題或經濟活動的技術方案提出反對,而是協助組成一個基於公義、團結和真理的社會文化,以造福大眾。」

按各自的基本信念和傳統參與社會發展,是任何國家的人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教會的傳統角色,就是培育人才,讓他們就道德範疇提出建議,但不強加於人。

只有當所有團體可自由根據信仰服務他們的近人,並獲得實質支持,而不危及別人的權利和自由,社會才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僅僅可在教堂自由崇拜並不等於享有宗教或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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