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
為紀念聖母於露德顯現一百五十週年而頒賜的每日全大赦 為紀念聖母於露德顯現一百五十週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規定,滿全以下甲、乙兩項條件的信友,每日可獲得一個全大赦(可轉讓給煉靈)— 甲、三個慣常條件:辦告解、領聖體及為教宗意向祈禱(可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或誦念任何其他禱文)。 乙、履行以下其中一項善工: 1. 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期間,虔誠地到以下地點(按指定次序較佳),並在各地點稍留及作一段祈禱默想,最後以天主經、信經及「一百五十週年禱文」(*)或其他敬禮聖母的禱文總結整件善工:(a) 用作聖女伯爾納德領洗的堂區聖洗池;(b)聖女家人的故居;(c) 瑪沙比爾聖母山洞 (Grotto of Massabielle);(d) 聖女初領聖體的小堂。 2. 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獻主節) 至二月十一日(露德聖母紀念日,亦即聖母於露德顯現的一百五十週年紀念日)期間,虔誠地到任何隆重地供奉露德聖母像的聖堂、小堂、聖母山洞或其他合適地點,在聖母像前履行某項聖母敬禮,或至少作一段祈禱默想,最後以天主經、信經及「一百五十週年禱文」(*)或其他敬禮聖母的禱文作總結。 3. 長者、病人及所有按合理原因,須留在家中而不能外出的信友,如決志改過遷善及願意盡早滿全三個慣常條件,可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至二月十一日,「心神上」到以上第二項的地點朝聖、誦念指定的禱文,並以信賴之心,將自己的病苦,經聖母瑪利亞奉獻給天主。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一百五十週年禱文」單張在各堂區聖堂或彌撒中心備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