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區菲籍人士牧民服務
委員會
胡振中樞機頃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兩年,本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湯漢輔理主教(主席)、簡樂民神父、江多默蒙席、James McCaslin 神父、裴德海神父、彭方濟神父、Restituto Quintillano 神父、施利民神父、陸彼得神父、文思薇修女 、馬珍娜修女、Araceli de la Fuente女士、Tessie Wong 女士。
教區菲籍人士牧民中心主任畢修女為當然委員
二、司鐸月省
日期: 四月二十五日 (星期三)
上午十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 香港堅道十六號主教座堂
主題: 《路加福音》
神師: 白敏慈神父
三、任命
胡振中樞機頃任命李毓明神父於閻德龍神父度假期間(本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三日),出任香港跑馬地聖瑪加利大堂區署理主任司鐸。
四、採用一九六二年版
《羅馬彌撒經書》之恩准
依照一九八四年十月三日宗座聖禮部致各國主教團主席的通函,教區主教可按下列條件,批准信友採用梵二前之《羅馬彌撒經書》(一九六二年版(舉行彌撒)脫利騰拉丁文彌撒):
(a) 須公開表明,申請舉行脫利騰拉丁文彌 撒的信友,並非如某些信友,對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七○年所頒佈的《羅馬彌撒經書》之認受性和教義基礎有所質疑。
(b) 舉行上述拉丁文彌撒,純為申請者的神 益。獻祭地點須為教區主教所指定的教堂或聖堂(但不得為堂區教堂,除非主教作例外批准)。不彌撒為經常性或 個別情況,其日期及附帶細則亦須由主 教指定。
(c) 上述彌撒必須全依循一九六二年版的拉 丁文彌撒經書。
(d) 一九六二年版的彌撒經書及現時採用的 彌撒經書,兩者的經文及禮節不得同時 混合採用。
(e) 批准上述拉丁文彌撒的主教,必須知會 宗座,並於試行一年之後,向宗座報告 實況。又上述恩准的採用,不得對有關的教區在推行梵二禮儀改革上構成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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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中樞機按宗座上述通函所列條件,經考慮部分信友的請求之後,特批准該等信友舉行脫利騰拉丁文彌撒,試驗期為一年,事後再作檢討。將有指定的神父每隔一週,逢週末下午三時,假長沙灣天主教英文中學聖堂(九龍長沙灣福榮街五三三號),主持該拉丁文彌撒。首台彌撒的日期為本年四月二十一日。【 查詢:教區禮儀委員會(25258021 內線456)】。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OO一年四月九日